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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胤良贪腐案:法官勒令黑帮大佬周国祥在保护令上签字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4年5月20日

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震惊旧金山政界的加州参议员余胤良贪腐案,日前已进入证据开示准备阶段,检方同意向辩方律师披露证据,但前提是需要签署一纸人身保护令,承诺不得公开证据内容;尽管被告之一——致公堂龙头老大“虾哥”周国祥的辩护律师坚决反对在保护令上签字,但法官日前已作出决定,勒令周国祥必须遵守该保护令。

 周国祥的辩护律师之前表示,如果辩方签署了该保护令,则不能对外披露有关证据,包括可能证明周国祥无罪的证据,但检方却不受保护令约束,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外披露证据,以制造对于被告不利的舆论,这样做对被告显失公平;因此尽管同案的其余二十余名被告均已在保护令上签字,周国祥仍未同意签字,造成证据开示无法进行,检方因此要求法院督促周国祥遵守保护令。

 检方此次共起诉26名被告,其中包括余胤良、周国祥和政治顾问杰克逊(Keith Jackson)等人,当局称派遣卧底潜入周国祥的帮会长达五年之久,取得后者信任,被介绍给余胤良,余答应为卧底介绍一名国际军火贩子,可提供包括火箭筒在内的重型武器,条件是提供支持他参选的资金;卧底提到杰克逊是余和周之间的联系纽带。

 尽管周国祥的律师拒绝签署保护令,但法官在审查相关录音证据之后,认为确有必要保护涉案卧底探员的身份,法官指出有关证据“体积庞大、内容敏感”,有必要采取措施以防止泄露,因此认定人身保护令虽然“并不完美”,但却是必要而且适当的,如果不采取这种方法,检方必须逐字逐行去检查哪些内容需要删节,显然费时费力,不利于诉讼进行。

 法官还指出,尽管周国祥辩护律师所称披露有关证据属于“言论自由”的说法极富煽动性,但实际上被告并没有这样做的权利,因此勒令其必须遵守人身保护令,不得披露证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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