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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家5亿玉米种子案最新进展:被告律师指责美国政府用反恐法调查盗种案

法佑网案例分析专员独家报道

 美国检方于2013年年底指控多名中国科学家在美盗窃高科技种子公司研发的杂交玉米种子一案庭审最新进展,被告莫海龙(音,Mo Hailong)莫云(音,Mo Yun)兄妹代理律师2月4日申请公开秘密监控技术,指责政府用反恐法案展开调查玉米种子一案。下次听证时间定为9月14号.

科学家被诉盗窃玉米种子 诉状指控堪比间谍小说

 被告莫海龙现年44岁,在知名农业高科技企业北京大北农集团(DBN Group)分公司北京京色农华公司担任国际业务部主任,目前是归化入籍的美国公民,居住在佛罗里达州,于2013年12月被捕,被控在美国中西部伙同五名公司其他中国科学家(本案其他被告,现居中国)秘密从杜邦先锋(DuPont Pioneer)和孟山都(Monsanto)的玉米实验田内盗窃上述公司斥巨资研发的高科技杂交玉米种子,价值5亿美元,诉状中的描述仿佛是一部间谍小说。

 另一被告莫云现年42岁,是大北农集团的董事长邵根伙(音,Genhuo Shao)之妻。邵身价高达14亿美元,并未卷入此案。莫云被控协助盗种,2014年7月携两个孩子到美国旅游,未料在临行登机时在洛杉矶国际机场被当局逮捕,她选择让两个孩子单独回到中国。

FBI用反恐法调查获得证据 秘密监控遭质疑

 FBI探员调查此案时依据美国政府用于打击恐怖主义和间谍活动的海外情报监听法案(the 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采取了系列秘密监控措施,包括:在被告租用的车中安装GPS监控和录音设备、窃听电话以及在电线杆上装置摄像机等,甚至通过电子监控提取了包含图片、邮件和即时信息在内的数千份文件。

 海外情报监听法案制定于20世纪80年代,“911事件”后进行了大幅度更改,根据该法案,政府被授予广泛的权利进行电子监控、法定情形下可以进行秘密搜索,也有权在电话公司获得详细的通话记录。根据里根总统签署、布什总统修订的行政命令,美国国家安全局有权监听国际电话。

 然而,随着海外情报监听法被广泛地应用于反恐案件,通过秘密监察手段在其他刑事案件中进行调查的行为在法律上就显得十分模糊,法庭上也面临越来越多的质疑和反对。

被告律师申请公开秘密监察技术 检方以违反联邦法拒绝

 被告莫海龙代理律师2月4日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政府公开其根据反恐法实施的秘密监察技术,以鉴定通过实施该技术得来的控方证据。申请中称这些信息政府一应俱全,但就是拒绝提供;并称被告只是想知道政府通过海外情报监听法案和其他秘密程序获得了什么信息,从而明智、有针对性地应诉。

 针对这一请求,助理检察官Jason Griess随后回应,称理解被告面临的难题,但根据联邦法律,不能透露依据海外情报监听法案调查所得证据的细节。 该案截止目前莫氏兄妹仍然没有承认罪名,均在保释期间,莫海龙在严格的安保监视之下,莫云也被要求佩戴GPS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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