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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佑独家:从中国进口塑料袋偷逃关税 加州进口商面临美当局150万美元罚款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5年6月25日

  法佑网案例分析专员独家报道

杨律师: 今天美国司法部公布的这则案例只是冰山一角,过去10年,很多进出口公司因为偷逃关税而被罚款,更有不少人被判刑入狱。进出口公司的老板们应该引以为戒,尤其是有两套账目的公司。 

美国当局日前对加州一家塑料厂家提起诉讼,称该厂从中国进口零售用塑料袋,却谎报为生产用的包装袋,从而逃避高额关税,当局要求对该厂家罚款150万美元。

 检方于6月22日对位于加州洛杉矶东部的拉蓬特(La Puente)的Sigma Plastic公司提起诉讼,该公司与美国最大的塑料片材和薄膜生产商Sigma Plastics Group(位于佛罗里达州)并无关系,后者表示本案被告系侵犯其商标权,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检方称被告Sigma公司采用两份记账,其中一份用于欺骗美国海关,谎称该公司自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从中国进口的七箱购物袋为生产包装袋,美国海关对生产包装袋的关税仅为3%,但对中国产购物袋加征高达77.5%的反倾销税,被告公司采用这一方式逃避了超过26.4万美元的关税。

 检方指出,被告使用两套收据,一份是供内部查账用的真实收据,另一份是欺骗当局的虚假收据,这一行为严重违法了法律,要求对被告公司及其总裁Eve Farlin Ng和副总裁Tjun Hong额外罚款塑料袋的销售所得77.5万美元,以及双倍偷逃关税额52.9万美元。

 检方提到进口的塑料袋为厦门日星塑胶有限公司(音,Xiamen Richin Plastic Co. Ltd.)所制造,据网站资料显示,该公司为加拿大一家公司于1985年投资在厦门所建立,主营产品为低密度和高密度聚乙烯塑料袋,远销至北美、欧洲和日本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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