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来自美国的迈克尔.爱德华.罗斯特,于2006年4月19日凌晨1时左右,来到广州麓景路银行提款机取钱,不料却遭到取款机“吞卡”。迈克尔气急败坏,一通乱按拍打后毫无作用,焦急的他强行拆下回执箱,冲着取款机屏幕乱砸,几经折腾,最终没能拿出自己的卡,无奈离开。次日银行上班后,发现提款机被砸,立即报警,警察通过监控录像找到作案者,并将其抓获。后经鉴定,迈克尔破坏行为,造成该取款机防暴玻璃、显示器、面板、功能键外框、总线遭到损坏,损失达人民币14023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迈克尔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务罪,鉴于迈克尔认罪态度好,并主动赔偿银行的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刑满后驱逐出境,迈克尔表示不上诉。
专家提醒:
银行ATM自动取款机属于银行所有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在发生取款机吞卡情况下,应当保持理智,依以下程序处理。如果是正常吞卡的话,取款机会打印并吐出一张吞卡单,储户要凭这张吞卡单和自己的身份证到柜台办理相关手续。或者在原地拨打取款机屏幕上显示的银行服务电话。另外如果银行卡当日被吞,最快次日才能取出,所以客户有必要先进行电话挂失,电话挂失须提供银行卡的卡号和密码,或者提供客户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