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 Legal Reporter Mia 报道
美国前篮球巨星、“飞人”迈克尔·乔丹于2012年2月向中国一家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中国运动服饰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乔丹体育)未经许可“蓄意且毫无顾忌”地使用其姓名,并且误导中国消费者(点此查看报道)。2012年3月1日,这一姓名权官司已被中国法院正式受理。
迈克尔·乔丹发表声明称,中国法院已经受理了他对于乔丹体育公司的诉讼。“我很高兴,中国法院受理了我的诉讼,以保护我的姓名权和中国消费者的利益。”他在声明中说,“任何人均有权保护自己的姓名权。对于本案的受理,说明中国认可姓名权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毕竟,还有什么比你的名字更加私人的事情呢?”
“乔丹”是“Jordan”的中文音译,迈克尔·乔丹在中国一直被称为“乔丹”,除了自己的中文名字外,他还指控乔丹体育非法在其服装产品上使用他的球衣号码“23”。2009年的一项调查报告曾表明,超过90%的顾客以为乔丹体育和迈克尔·乔丹有关。
飞人迈克尔·乔丹诉“乔丹体育”一事尚未平息,乔丹体育近日又被爆出与FIBA国际篮球联合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也是“山寨版”。
2010年6月12日,乔丹体育曾在《体坛周报》上发表声明称自己与FIBA国际篮联达成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获授权在中国零售店销售FIBA周边产品。
对此,FIBA媒体和市场部的负责人表示,FIBA从未与乔丹体育签署过任何官方的合作伙伴协议,乔丹体育任何印有FIBA官方标志的产品,均未经授权;如果乔丹体育继续使用FIBA官方标志侵害其权利,FIBA也会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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