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9中国,渝中区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使一件久拖未执的案件得到圆满执行。
被 执行人李某为美籍华人,2010年10月向申请人借款18万元,约定1个月后还款。借款期限届满后,李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遂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 执行。执行中,因李某为美籍华人,在中国无身份证号码,财产线索无法查明,致使执行受阻。考虑到李某身份特殊,极有可能以出境规避执行,渝中区法院果断采 取措施,扣押其护照,并通过市高院执行局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协助,对李某采取边控措施,限制其出境,同时在该院执行威慑网上予以曝光,对李某造成舆 论和心理压力,最终迫使其主动来院履行义务。
渝中区法院自去年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来,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对部分“老赖”采取 了限制出境、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并在该院单独建立的执行威慑网上曝光“老赖”信息,借社会之力挤压“老赖”活动空间,迫使一些有履行能力而 拒不履行的“老赖”及时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