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据单同庆、邱伟平举报材料称,1998-2000年间,胡炜昇和妻子叶丽芳以“广东省富利有限公司”名义,先后诈骗美国“先锋国际有限公司”、“先锋市场服务公司”及澳大利亚三家水果公司总值2800万元人民币货款。
2004年4月,美国华盛顿州国王县高等法院审理此案。涉案双方均为美国公民,但因事发南海,同年7月,华盛顿州州长办公室曾致函中方,请求协助调查此案。
2005年11月29日,华盛顿州国王县高等法院判定胡炜昇及其妻叶丽芳犯有非法欺诈、欺诈性转让等非法行为,对“先锋国际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及相关连带责任,赔偿本金1617829.95美元和预决利息1013058.87美元,总计2630888.82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