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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提款机巨头NCR公司被指在华行贿中国农业银行官员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8月13日消息,有匿名线人举报自动提款机巨头——全美现金出纳机公司(NCR)在中东和中国的雇员违反联邦反腐败法,擅自向当地官员行贿;目前NCR已宣称正在调查此事。

 据这名线人举报,NCR在阿曼的雇员向当地官员赠送礼品,并为他们安排国际旅游;而在中国,NCR为当地银行官员安排温泉旅游,此举曾遭到一名NCR内部律师质疑,但最终被批准,而提出意见的律师事后则被调至他国。

 一名NCR发言人表示,公司已聘请律所调查此事,尽管对举报的真实性尚不确定,但NCR十分重视此事,并为此开展了内部调查。

 目前尚不清楚美国当局是否会过问此事,按照《反外国腐败行为法》(FCPA),为商业利益而向外国官员行贿是非法的,对上述违法行为的查处将由美国司法部和证交会负责执行。

 如果美国证交会在接到线人举报后,经调查证实被举报的公司确有不当行为,则举报线人最多可以得到罚款的30%,以作为奖励。

 NCR近年来在华发展迅猛,这其中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它和中国数家最大的国有银行之间的交易;举报者称NCR为了在招标项目中胜出,不惜采用一些违背反腐败法的手段。

 据线人透露,NCR内部律师Daan Thorig在2010年11月接到NCR销售人员的报告,请求批准为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的一名客户举办培训项目,Thorig律师回复说他不能批准,因为该项目的举行地点按照农行方面指定,是在天津团泊湖温泉城酒店,且所谓的培训项目就是将农行的60名高级职员带到上述度假村度过周末;而按照公司规定,培训地点应由NCR按照自己的标准规格来选择。

 为此,NCR大中华区总裁Gary Miao找到上司Stelios Fragkos,称农行威胁说要将业务交给广电运通或日立公司,还批评Thorig律师“根本不懂中国”,抱怨他妨碍了业务,希望上面能指派一名“懂行”的律师;三天后Thorig改变主意,批准了培训项目;他在2011年4月被NCR调回荷兰,一名中国律师接替了他的职位。

 此外,这名线人也举报了NCR的销售人员在阿曼对当地官员实施非法贿赂的有关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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