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2005年9月,家住加州罗兰岗的54岁华人林大卫(音,David Lam)用领带勒死49岁的妻子苏珊后将尸体掩埋后院,随即潜逃至印尼,两年后被捕押送回美受审,此案一度震惊华裔社区。林大卫在2008年10月被判处15年至终身监禁,他后来在狱中以法庭程序不合法为由提起上诉,但上诉庭维持了原判。
林大卫一开始被控一级谋杀罪,但后来定为较轻的协助自杀罪,除牢刑外还被判处支付苏珊的丧葬费4908美元,死者亲友出庭开支1500美元,另处罚款500美元。
林大卫出庭作证时提到,他之前染上赌博恶习,负债如山,因用家里的2万美元存款还赌债而与妻子发生争吵,他请求妻子原谅,对方称只想一死,林称要死便一起死,遂和妻子用领带互相勒对方的脖子,但昏迷之后醒来却发现妻子已死,而自己未死。这番证词为他之后上诉埋下了伏笔。
但上述证词与林此前告诉警探的并不一致:林之前称他醉酒后杀死了妻子,因羞愧一度想自杀,但没有勇气下手。林后来称他之所以当初那样说,是因为当时只想以死谢罪,但后来又反悔。
据林的妻妹说,姐姐失踪后林告诉她苏珊离开他去了芝加哥,实际上他雇了一名工人在后院挖坑,随后将尸体掩埋起来。法官在宣判时告诉林,他已“泯灭人性”,理应在狱中度过后半生。
不过林之后又在狱中提起上诉,称其之前的律师辩护不力,未能申请法庭向陪审团说明协助自杀罪(aiding and abetting suicide)的有关规定,从而导致其被判重刑。但上诉庭认为,法庭没有理由批准这样的申请,因此初审程序并没有问题,遂维持原判。
上诉法官还特别提到另一桩案例与之对比:在某起案件中,被告夫妻二人约定一起自杀,丈夫驾车带妻子开下悬崖,但前者幸免后者死亡,尽管男子被指控谋杀罪,但最终只定为协助自杀,因为法庭认为两人所面临的死亡危险是相同的。而在本案中,林大卫和妻子用两条领带互相勒对方的脖子,双方并非面临同样的死亡危险,所以其性质与前案并不一样,这也是林大卫之所以被判重刑的原因。
相关案例报道:
新闻高级会员服务:获得该案独家法庭原件,原被告资料,证词证据,警察检方细节报告,更多内容,请联系我们。美国电话:+1 650-3311852 中国电话:+86-10-6296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