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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蜂蜜变“果糖”后续:海关化验方法有误 华商坐牢18月后终获释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4年1月17日

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2011年11月,两名华裔蜂蜜进口商——48岁的台湾居民周勤世(Chin Shih Chou,人名均为音译)和25岁的大陆居民褚乔(Qiao Chu)因涉嫌将原产中国的蜂蜜标注为大米果糖进口至美国而被当局逮捕。当局称周、褚二人与另一名加州进口商合谋,将大量产自中国的蜂蜜标注为果糖进口,意欲逃避美当局对中国蜂蜜开征的高额反倾销税。2012年6月,检方宣布周已认罪。

 但本案在2012年下半年竟出现戏剧性变化:法庭认为当局化验货品的方法有误,对其检测报告不予承认,而据另一份报告,二人进口的确实是大米果糖,从而推翻了当局之前的指控,周、褚二人在狱中度过一年半之后,终于获释,法官亲自向两人道歉。法佑杨律师指出,本案表明了美国法庭恪守重视证据的原则,而辩护律师在本案中据理力争,终使二人获释,也再次证明律师的至关重要。

律师指明当局鉴定方法有误 法庭同意排除证据

 事情原委要追溯到2011年11月,当时周、褚二人和加州一名蜂蜜进口商一道被捕,当局指控三人合谋将蜂蜜包装为大米果糖进口,以逃避关税,触犯电汇欺诈及不实陈述等罪名,证据是海关边境保护局(CBP)出具的一份检测报告,证明二人进口的货物实为蜂蜜。检方称被告利用上述方法将19,776 55加仑蜂蜜进口至美国,共偷逃关税1510万美元,如被定罪很可能获重刑。

 但辩方律师后来向法庭指出,当局得出化验结论的方法存在诸多漏洞,该鉴定结论是由一名获科学学士学位的CBP雇员通过一台显微镜和参考几本有关蜂蜜及食品显微学的书籍得出的,理由是样本中花粉的含量较高,因此认为这批货物并非果糖,而是蜂蜜;律师表示,该鉴定结论并不严谨,不应作为呈堂证据。

 主审法官Marcia Howard认可了律师的看法,认为当局仅凭一名雇员断定被告进口的商品中花粉含量高于一般果糖便得出其为蜂蜜的结论有失偏颇,未能参考独立鉴定机构提供的数据,并不是科学的鉴定方法,不具有说服力,遂同意律师将这份证据排除。

独立鉴定报告认为确系果糖 检方彻底败诉

 检方遂将样本另行提交一家德国独立鉴定机构Intertek公司,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该鉴定机构出具的报告表明,被告所运货物的成分事实上确是果糖,而非检方所臆想的蜂蜜。在周的判决听证上,法官得知上述消息后,极为震惊,指出被告已被错误关押18个月的事实。检方随即于2013年5月宣布撤诉,周、褚二人重获自由之身。

 法官随后要求检方向两名被告道歉,但当局因仍然怀疑被告有违法行为而拒绝道歉,法官遂代表法庭亲自向二人道歉,表示为他们在狱中度过18个月感到十分遗憾,希望二人勿对美国司法系统失望,称“尽管正义迟到,但它毕竟最终来了”。被告的辩护律师则表示,他们直到最后一刻才得知当局化验程序存在瑕疵的事实,但抓住要点据理力争,在律师的坚持之下,法庭最终排除了有瑕疵的证据,成功使案情得以逆转。

 杨律师强调,本案充分表明了证据在法庭上的重要性,当局纵使十分怀疑被告有违法行为,但因拿不出合理证据,最后彻底败诉;而辩护律师的精彩表现也再次证明律师在这类进出口案件中的重要性,如果没有律师在本案中据理力争,这二人恐怕已经罪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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